交通及住宿費用補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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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甄選入學學生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,若符合下列身份者,得向本校申請交通或住宿補助。

(一)補助對象:經濟不利學生資格為具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者【如下所列】,請填寫『經濟不利學生交通及住宿費補助申請表』向本校申請交通及住宿費用補助。

1.低收入戶學生

2.中低收入戶學生

3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子女

4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

5.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,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

6.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

(二)補助項目及檢附文件:

1.交通費:請檢附參與本校面試之相關證明文件、資格證明文件【如低收入戶證明等】、搭乘之交通工具車票【如:高鐵車票、台鐵車票、客運車票等】及經濟不利學生交通及住宿費補助申請表,申請交通補助【上限為2010元】。

2.住宿費:請檢附參與本校面試之相關證明文件、資格證明文件【如低收入戶證明等】、住宿收據或發票【抬頭請開立:崑山科技大學 統一編號:73502108】,經濟不利學生交通及住宿費補助申請表,申請住宿費補助【上限為1500元】。

3.欲申請者補助者,請將上述文件,以掛號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(710台南市永康區崑大路195號)。